2007年6月21日

不要失去關懷

最近作了幾次法扶下來,
遇到了比較多年長的律師, 也慢慢感覺到執業長短不同,
在對待申請人的態度也有所不同,
當然, 我並沒有要批評他們法律素養的意思,
反而就這點來說, 我覺得或許是因為太有經驗所導致的,
我無法責怪他們因為看盡人間百態, 所以對事對物都淡然對待,
對於無可奈何的事情, 看淡或許是唯一的辦法,
而他們踏過了數十載寒暑, 也更練就一身淡漠的能耐,
不過或許這就是律師之所以被視如吸血惡魔的緣故吧,
觀察這些經驗豐富的老律師們,
我相信他們以十分客觀的立場分析情況, 也替他們做出比較實際的建議,
但是我感受不到一種關懷的感受,
沒有熱切憐憫的眼神, 而言詞也只是局外人的冷淡口吻,
而當申請人苦惱鬱悶的時候, 居然還可以說著就哈哈笑出來,
真是讓作記錄的我萬分尷尬,

不知道究竟我們應該對這個工作抱持怎樣的心態,
律師是正義的捍衛者, 還是為當事人爭取權利的代言人,
而這讓我想到法律制度正當性的質疑,
究竟這套法律制度是基於什麼樣子的立場而被執行的,
到現在, 我都還不覺得是基於人民的信賴而獲得正當性依據,
反而是迫於無可奈何之下而硬是接受,
而造成千千萬萬不斷在夾縫中掙扎求生的小老百姓,
當呼籲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但是我不禁反思說, 為什麼這麼多人會睡著,
是不是這個制度太令人exhausted了呢?
而當看到許許多多人因為當時天真的信賴,
卻被人玩弄而淪為刀俎,
法制上是只有白紙黑字的冷漠對應,
這種法制呼應出民情嗎?
還是法制就告訴我們人心險惡, 導引我們進入一個心機重, 城府深的社會?

回過頭, 也許我們這些小螺絲丁完全無法掙脫法制的框架,
而帶給當事人的究竟是什麼東西?
也許, 在專業上我們真的只能告訴他們沒有出路,
不過, 或許幫助他們接受這個事實, 傳遞人性的關懷,
總是好一點的, 而人性有溫暖的法制,
就慢慢地給大師 以及大家一點一點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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